今年以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侦查监督,从“括号监督”入手,坚决纠正有罪不究。公诉部门对侦查机关括号注明“在逃”、“另案处理”、“已决”的三类案犯,建立专项监督机制,由内勤通过统计软件对案犯的前科及其处理情况进行查对、登记造册,之后反馈给承办人,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仔细比对同案犯数据库及相关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借以发现监督线索。通过此项机制,公诉部门至今已成功追诉漏罪19项、漏犯7人,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其中3人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翁曙波)